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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扶贫开发局     发布时间:2019-07-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米易县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工作相关问题的建议》(第03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5月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市委市政府先后6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米易县麻陇乡黄草坪村、得石镇坊田村,盐边县红果乡白沙沟村、桐子林镇金河村等凉山自发搬迁群众聚居地调查了解情况、指导具体工作。

  截至目前,我市最终审核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有1334户6605人(盐边县1441人,米易县5164人;含2016年识别部分),其中,盐边县2016年识别的48户228人已于2018年底脱贫,剩余1286户6377人分别纳入2019—2020年脱贫计划。经县(区)申报,2019年全市计划脱贫679户3373人(盐边县250户1213人,米易县429户2163人),2020年全市计划脱贫607户3001人(米易县607户3001人)。

  一、加大政策对接力度,扎实推动各项工作

  据统计,我市1334户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中,在国有林地、集体林地(含盐边县鸟类保护区和米易县白坡山自然保护区)建房的有426户,占比32%,在已流转土地上建房的有281户,占比21%,因集体林地已确权到本地农户,而国有林地特别是保护区内,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坚决不允许进行任何建设。故有超过50%的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在安全住房和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无法办理用地手续,落实安全住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困难。

  针对此情况,市政府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自发搬迁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有关问题的请示》(攀府〔2018〕30号),市脱贫办向省脱贫办上报了《关于解决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精准扶贫实施阶段相关事宜的请示》(攀脱贫办〔2019〕1号),就宅基地审批及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的国土、林业、环保等各项政策积极争取省上支持。截至目前,省脱贫办答复“除凉山自发搬迁群众外,全省其他自发搬迁群众中也存在安置资源问题,涉及面广,专题研究解决凉山自发搬迁群众安置资源问题,可能造成其他地方政策攀比,引起社会稳定风险。因此,建议暂不研究安置资源问题”。

   2019年2月15日,李仁杰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全市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工作推进会,重点对安全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盐边县将250户贫困户全部纳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米易县将1022户贫困户纳入危房改造项目(C级危房改造272户,D级危房改造750户),截至7月上旬,已开工建设793户,其中主体完工582户。

  二、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为妥善解决米易县凉自发搬迁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根据李仁杰副市长对《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协调解决2019年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相关问题的请示》重要批示精神,今年1月7日和1月29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米易县政府赴省发展改革委(以工代赈办)专题汇报凉山自发搬迁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有关问题,得到了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2月28日,市扶贫开发局和市发展改革委以市政府名义向省脱贫办上报了《关于复核确定“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模的函》,申请取消米易县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目前,省扶贫开发局、省发展改革委已正式批复同意取消米易县搬迁任务。

  三、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市、县两级共同努力,积极争取省级部门各项政策资金支持。2018年12月,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已下达我市凉山自发搬迁新增贫困人口中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7966万元(米易县6227万元,盐边县1739万元),2019年6月,省财政局、省扶贫开发局下达我市凉山自发搬迁新增贫困人口中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061万元(米易县1616万元,盐边县445万元),同时,省上表示,如果在年底前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资金拨付进度达到95%以上,还可下达1个亿的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019年,省扶贫开发局、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下达我市新增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规模6416人,市政府复核确定1213人。

  感谢您对扶贫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攀枝花市扶贫开发局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