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农业产业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3-19     来源:攀枝花市扶贫开发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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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0-02-13
  • 发布日期:2020-02-13
  • 文  号:川脱贫办发〔2020〕8号
  • 有 效 性 :1

  

攀枝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15个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按照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15个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20〕8号)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要求落到实处,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聚焦2020年2921人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任务,补齐短板弱项,提升脱贫质效,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现将《15个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下足“绣花”功夫,精准施策,对照扶贫专项实施方案安排好本县(区)、本部门2020年工作。

  各县(区)和各扶贫专项牵头编制单位要分别于今年6月、11月底前将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报市脱贫办。

                                                                           攀枝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攀枝花市农业产业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0年,重点将农业产业扶贫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紧紧围绕“7+3”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以现代农业园区为抓手、以农业科技力量为支撑,以农村改革为动力、以新型经营主体为纽带,继续巩固提升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巩固农业产业发展成果,高质量打赢农业产业脱贫攻坚战。2020年,新建或改造提灌站2座,建设提升现代农业园区3个,改扩建或新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12个、水产养殖示范基地 1个,培育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18个、家庭农场2个。

  二、重点工作

  (一)着力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林业局,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人民政府)

  1.主要任务。一是夯实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条件,大力实施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强化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在有扶贫任务的县建设高标准农田1.168万亩,新建或改造提灌站2座,新增农机动力0.5万千瓦。二是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深入贯彻全省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推进会议精神,整体推进攀枝花市“7+3”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坚持“区域、流域、全域”布局,大力发展粮、菜、果、畜、桑、烟、花等优势产业,进一步完善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格局,推动特色产业由点状、散状向带状、块状集聚,由非优势生产区域向优势生产区域集中,让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快速融入区域优势农产品产业体系。在有扶贫任务的县改造粮油基地1万亩、现代经作产业基地0.5万亩,改扩建或新建以生猪养殖为主的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12个、水产养殖示范基地1个。三是加强产业风险防范。深入贯彻《关于加强产业扶贫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精神,着力构建全省农业产业扶贫风险防范调度机制,提升农业产业扶贫质量。强化培训指导和跟踪监测,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从技术援助、市场服务、金融风险化解等方面,逐步完善风险防范措施,不断提升贫困地区防范农业产业扶贫风险和水平。

  2.进度安排。第一季度,细化任务分解;第二、三季度,加快推进各项目建设; 第四季度,完成2座提灌站建设、1万亩粮油基地改造、0.5万亩现代经作产业基地改造、12个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和1个水产养殖示范基地建设等各项指标建设任务。

  (二)着力促进三产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人民政府)

  1.主要任务。一是建设和改造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聚焦优势产业,集聚项目资源、政策资源分层、分级、分类建设和改造提升一批种养交错、业态综合、规模适度、带贫力强的现代农业园区。加快建设一批清洗、分级、包装、遇冷、烘干等初加工设施。在有扶贫任务的县建设提升现代农业园区3个,新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38座。二是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布局,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业产业示范基地,着力打造特色产业带,形成大园带小园、特色示范园联户办小庭园、绿色种植园套生态养殖园的协同发展格局,结合乡村文化保护、乡村生态优化,发展创意农业、体验农业、休闲观光农业,打造一批集生产、休闲于一体的农业主题公园、美丽休闲乡村。在有扶贫任务的县创建农业主题公园3个、美丽休闲乡村3个。

  2.进度安排。第一季度,细化任务分解;第二、三季度,加快推进各项目建设; 第四季度,完成3个现代农业园区、38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3个农业主题公园和3个美丽休闲乡村建设等各项指标建设任务。

  (三)着力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社,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人民政府)

  1.主要任务。一是严格农产品质量监管。持续实施“检打联动”,强化农业投入品管控,严格执行农(兽)药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加强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强化认证登记和证后监管,有效期内“三品一标”农产品数量达到81个。二是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利用线上线下、直销展销、爱心采购、以购代捐等方式,加强市场推介,积极组织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品牌农产品参加农博会、西博会、农交会、菜博会、茶博会等展示展销活动,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知名度。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可持续运营,引导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和“益农信息社”等电商平台开设产品销售专区,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通过展会推广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120个(次、件)。

  2.进度安排。第一季度,细化任务分解;第二、三季度,加快推进各项目建设; 第四季度,完成有效期内“三品一标”农产品数量达到81个和推广120个(次、件)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等各项指标建设任务。

  (四)着力壮大新型经营主体。(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人民政府)

  1.主要任务。一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实施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精准脱贫行动,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升带贫能力。鼓励科研院校、技术专家、工商资本、贫困户等领办、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高素质农民培育为契机,壮大和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数量、质量。培育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18个、家庭农场2个。二是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全产业链条发展中的带动作用,推进“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园区+业主+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等组织方式,完善“持有资产+保底收益+效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形式,带动贫困户参与生产、加工、服务等环节,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三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行土地股份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等为重点,因地制宜采取资源开发利用、统一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易地置业等形式,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探索“普惠制+特惠制”贫困户分红模式,提高农民财产性收益。指导有扶贫任务的县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10个。

  2.进度安排。第一季度,细化分解任务; 第二、三季度,加快推进各项目建设; 第四季度,培育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18个、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2个,培育村级集体经济组织10个。

  (五)着力强化科技精准帮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人民政府)

  1.主要任务。一是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训。大力实施国家农民教育培训专项工程,拓宽培育途径、创新培育机制,加强贫困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训。落实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体系,突出需求导向,分类开展培训,把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民优先列为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加快培育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二是加强农业科技服务支撑。持续开展科技扶贫万里行活动,进一步优化贫困村农技员、农技专家服务团和农技巡回服务小组,对依靠产业脱贫的贫困户实现农业科技服务力量和技术精准帮扶全覆盖。三是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带动。加快在贫困地区推广应用一批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打造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点。加大科技示范户培育力度,推进贫困地区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在有扶贫任务的县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5个。

  2.进度安排。第一季度,细化分解任务;第二、三季度,加快推进各项目建设;第四季度,完成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5个。

  三、资金筹措

  (一)资金投入

  为确保农业产业扶贫专项2020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2020年农业产业扶贫专项计划主要统筹整合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工程项目、中央农田建设项目和省级农田建设项目等专项资金,计划投入资金2650.4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22.2万元,省级资金828.22万元。

  1.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项目。2020年计划安排中央资金335.8万元,其中仁和区72万元,米易县206.8万元,盐边县57万元。

  2.中央农田建设项目。2020年计划安排中央资金1486.4万元,其中仁和区440万元,米易县534万元,盐边县512.4万元。

  3.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工程项目。2020年计划安排省级资金265.8万元,其中米易县148.8万元,盐边县117万元。

  4.省级农田建设项目。2020年计划安排省级资金562.42万元,其中仁和区167.45万元,米易县201.22万元,盐边县193.75万元。

  (二)资金管理

  1.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中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含家庭牧场)等支持方向的资金实际安排用于贫困村、贫困户或直接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的项目资金列入农业产业扶贫专项并纳入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库款保障管理。

  2.中央农田建设项目和省级农田建设项目主要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按常规进度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要到2021年第三季度才能全面完成,不纳入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库款保障管理。

  工业产业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按照《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15个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20〕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工业产业扶贫专项顺利实施,制定2020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聚焦全市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推进工业产业扶贫,夯实县域工业基础,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增强贫困地区自我“造血”能力,推动贫困群众持续增收。2020年,通过实施工业产业扶贫,全市带动有脱贫任务的3个县(市、区)贫困地区人员就业50人,(其中:仁和区10人、米易县20人、盐边县20人),新增中小微企业20户(其中:仁和区7户、米易县7户、盐边县6户),持续推动中小微企业新增,加强培训贫困地区企业各类人才。

  二、重点工作

  (一)抓好统筹规划。(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区)政府,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局)

  1.主要任务。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工业产业扶贫统筹谋划。细化制定全市工业产业扶贫2020年度实施方案,指导有关县(区)因地制宜编制工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加大工业产业扶贫资金和政策倾斜力度,夯实贫困地区产业基础。全年专题研究工业产业扶贫工作不少4次。

  2.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完成方案制定;第二、三季度开展工业产业扶贫调研;第三季度开展工业扶贫检查验收;全年指导各有关县(区)因地制宜开展工业产业扶贫工作。

  (二)推进工业园区建设。(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局)

  1.主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大会等精神,鼓励贫困地区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推动贫困地区园区发展。整合银政企资源,扎实推动“园保贷”项目,缓解贫困地区园区内中小微企业融资压力。

  2.进度安排。第一季度确定支持贫困县园区建设项目;全年组织推动工业园区发展行动。

  (三)开展农产品加工扶贫行动。(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局)

  1.主要任务。围绕区域特色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加工产业由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打造一批区域特色品牌。支持贫困地区发挥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引进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建设特色农产品产区加工基地,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采购本地原料。

  2.进度安排。第一季度确定支持农产品加工扶贫行动计划;全年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扶贫行动。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各有关(县)区政府,市扶贫开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铁塔攀枝花分公司、各电信运营商)

  1.主要任务。贯彻落实《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精神,推进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深度覆盖扶贫基站和“宽带乡村”建设,加强与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和市级主管部门合作,为村级益农信息社、贫困村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信息服务提供基础支撑。

  2.进度安排。第一季度确定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深度覆盖扶贫基站建设项目;全年协同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深度覆盖扶贫基站和“宽带乡村”建设等工作。

  (五)加强企业品牌塑造和产品市场开拓。(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区)政府、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开发局)

  1.主要任务。大力推进工业设计扶贫工作,支持和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设计扶贫工作。支持贫困地区设计作品参加天府·宝岛工业设计大赛等各类活动,加强工业质量品牌建设。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加大电商平台对接力度,支持农产品线上线下融合推广,打通贫困地区产品销售渠道。积极组织贫困地区企业参加新春年货购物节等大型产品展销活动,把握假日采购契机,展示推介贫困地区优势产品。

  2.进度安排。第一季度确定支持工业设计扶贫和产品市场开拓行动计划;全年组织贫困地区企业参加各类展会。

  (六)推动产业技术升级和企业转型发展。(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 各有关县(区)政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扶贫开发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

  1.主要任务。支持贫困地区重点产业技术改造和创新,加强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应用,促进传统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加大贫困地区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力度,实施中小企业“育苗壮干”梯度培育计划和行业“小巨人”培育工程,扶持贫困地区企业做大做强。实施“大手拉小手”工程,鼓励引导有条件、有意愿的大中型企业与贫困县小微企业开展结对帮扶。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贫困地区工业产业脱贫攻坚行动。

  2.进度安排。第一季度确定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的项目;第二季度开展“三新”鉴定工作;全年实施中小企业“育苗壮干”梯度培育、“大手拉小手”行业“小巨人”培育等工程。

  (七)推进产业合作发展。(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局)

  1.主要任务。积极协调组织相关行业协会、企业、投资者赴我市贫困地区开展投资考察和项目对接活动,推进技术交流和产业发展,促进双方产业深度合作。引导各类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共建优质农产品加工基地和“扶贫车间”。

  2.进度安排。第一、第二、三季度引导加强对接;全年引导贫困县开展产业合作发展。

  (八)实施智力精准扶贫行动。(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区)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开发局)

  1.主要任务。整合职业(大专)院校、专业培训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知名企业等力量,结合我市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实际,继续开展产业技能培训。

  2.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制定培训计划;全年按计划开展技能培训、企业人才培训等。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县(区)政府要统筹开展好本地区工业产业扶贫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细化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人。要落实专人负责工业产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的资料收集和整理,请于6月10日和11月10日前报送上半年和全年工业产业扶贫工作总结及统计台账等相

  

商务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0年,商务扶贫工作围绕为农服务、助农增收,以电商扶贫为抓手、以市场拓展活动为平台、以扶贫产品销售体系建设为载体,全力推进商务精准扶贫,推动农产品流通多元化、现代化。

  二、重点工作

  (一)创新扶贫产品销售体系建设。

  巩固完善扶贫产品直通渠道,积极参与“四川扶贫”好产品宣传推介等活动,推动企业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构建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农产品流通模式,打造多元化扶贫产品供应链。组织、引导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行业商协会积极参与“惠民购物全川行”、“川货全国行”、“迎春购物月”等大型促销活动,引导大型零售、批发市场、餐饮等商贸流通企业,根据当地消费特点,开展特色农产品宣传推介促销活动。积极支持农产品企业参与全省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展销活动,促进扶贫产品销售。进一步完善我市电子商务大数据库,引导我市电商企业以及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电商平台开设扶贫产品销售专区,采购销售公益性集体商标标识的扶贫产品。

  (二)推进农商互联。

  以“盐边县电子商务示范县”项目为依托,继续发挥电商在农产品上行方面的主导作用,推进农村站点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当地龙头电商企业,积极组织市内外电商企业与农特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对接,拓展销售渠道,助推我市农特产品“卖出去、卖得好”。

  (三)加强市场推广,助推农产品销售。

  以“双十一”“双十二”等电商节为契机,举办本地电商节活动,设立农村扶贫专区;充分借助农博会、西博会、四川扶贫产品各大展会等推介平台以及O2O体验店切实抓好特色农产品宣传,提升品牌知名度,助推本市农特产品走出去;积极组织我市电商企业对接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企业及小微企业,签订帮扶协议,帮助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运用我市电子商务渠道拓展销售、提升品牌影响力。

  (四)开展电商技能培训。

  针对贫困人员建立电商人才培育机制,开展电子商务政策解读、电商示范区域成功模式解读等培训,支持行业协会、电子商务企业与我市对口帮扶地区企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合作,培养提高对口帮扶地区电子商务人才的技能应用水平,同时鼓励我市电商企业推荐人才参加国家电子商务培训及职业能力鉴定,逐步提高全市电商发展的整体竞争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统筹。

  适时到区县、企业了解商务扶贫工作,做好工作跟踪服务,注重工作中问题内外协调和及时解决,加强典型经验推广交流,及时宣传报道工作成果。

  (二)加强商务扶贫工作支持。

  对商务扶贫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在安排活动、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对商务扶贫进行扶持。

  

攀枝花市文化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15个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20〕8号)和《攀枝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攀枝花市农业产业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等15个扶贫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文化扶贫工作实际,制定2020 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实施千村文化扶贫行动,支持2个已退出贫困村改造提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院坝),推进70个已退出贫困村文化室达标建设,实现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电影月月放,图书常更新,村村有多功能室、文化广场、阅报栏、体育设施和文化活动。创建2个以上省级“文化扶贫示范村”。积极开展文明示范点创建工作。 

  二、重点工作

  (一)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教育和体育局)

  1.实施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工程。严格按要求做好“回头看”工作,确保70个脱贫村广播“村村响”、10770户脱贫户电视“户户通”,切实做好新增贫困户电视“户户通”工作。加强已建4282个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点、43个乡镇广播站、352个村级广播室规范管理,确保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长期稳定运行。

  进度安排:全年

  2.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院坝)项目。按照指导标准,整合村文化室、村级广播、农家书屋、党员远程教育、阅报栏(屏)和体育健身设施等,设置标识与信息立牌、推进综合配套建设,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开展群众文体活动,打造“一村一院一品牌”,改造提升2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进度安排:全年

  3.贫困村文化室达标建设项目。推进70个已退出贫困村文化室建设及巩固文化室达标建设成果,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配备相应的文化器材,统一标识,制度健全,满足艺术普及与群众文化活动基本需要。计划投入省级资金35万元。

  进度安排:全年

  4.贫困地区阅报栏建设项目。按照指导标准,完成省定阅报栏建设任务。

  进度安排:全年

  5.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按指导标准,利用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购置器材逐年对全市农民健身工程进行撤除更换,利用五年时间完成全市农民健身工程的全面更换工作,实现全市乡村都有完好的农民健身工程,促进我市“百城千乡万村”全民健身运动的广泛开展。组织职业培训、学生资助、科学健身、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深入贫困乡镇、村开展体育“三下乡”活动,同时赠送一批农村日常健身所需体育器材。结合全民健身工作开展,适时深入基层农村开展健身气功、柔力球、太极拳剑、趣味体育开展等项目的培训活动,让体育下乡活动经常化。投入100万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购置农民健身工程,完成2020年第一批农民体育健身器材更换工作。

  进度安排:全年

  6.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按照指导标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充分发挥乡村学校少年宫的育人作用,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持续发展。

  进度安排。全年。

  (二)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有效供给。(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文联)

  7.实施文化惠民活动。组织开展文化进万家、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戏曲进乡村等专业演出服务活动。市文化馆计划完成扶贫演出5场、市文化艺术中心计划完成扶贫演出10场,共计15场次;市图书馆开展送文化惠民活动12次,其中开展市民讲坛乡村行2场,送书下乡及图书流动服务10次,计划赠送书刊1000余册。市图书馆借助全国助残日、国际志愿者日等主题,深入偏远农村地区开展关心关爱特殊群体的送文化惠民活动不少于2次;市图书馆组织开展关爱盲人专场电影展播活动,每月一场,共12场。市文联计划开展文化惠民活动12场,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脱贫攻坚文艺下乡进村演出活动和流动文化进村活动,不断丰富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市级、区县各级文艺家协会等文艺队伍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文化进万家”、“我们的节日”等文艺惠民活动。

  进度安排:全年

  8.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项目。在70个已退出贫困村放映公益电840场次,让群众每个月能观看至少一场公益电影。

  进度安排:全年

  9.农家书屋图书补充更新项目。根据群众读书需求,对贫困村农家书屋图书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更新,每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不少于60种。组织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志愿开展图书捐赠活动,充实贫困村图书室。

  进度安排:全年

  10.创作扶贫题材特色艺术作品。进一步号召和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走进脱贫攻坚最前线,积极挖掘当地艺术资源,创作展演一批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进一步组织和引导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创作一批脱贫攻坚、现实题材作品。组织市书画院、市美协书画艺术工作者,赴米易县湾丘彝族乡青山村和贫困地区,现场创作赠送书画作品等。

  进度安排:全年

  11.“万千百十”文学扶贫项目。依托“万千百十”等文学扶贫项目,积极挖掘当地文艺资源,创作小说、非虚构、微电影剧本等体裁作品;邀请全市知名作家、艺术家开展采风活动,全年计划开展3次以上活动;加大创作力度,讴歌扶贫工作,推出2个贴近现实的脱贫攻坚舞台作品。继续开展文学扶贫“万千百十”活动,积极组织市作家协会会员参加四川省“万千百十”文学扶贫项目。

  进度安排:全年

  (三)示范创建与精神文明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扶贫开发局)

  12.开展省级“文化扶贫示范村”创建活动。活动覆盖已退出贫困村,实现文化扶贫“有阵地、有队伍、有经费、有活动、有效果、有机制”,在补齐短板、健全机制、传承文化、移风易俗等方面有探索和积累,创建2个以上省级“文化扶贫示范村”,总结挖掘示范经验并进一步推广。

  进度安排:全年

  13.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打造一批高品质的实物产品、叫得响的工作品牌和可推广的示范点位,形成一批价值内涵深、上级认可度高、群众参与度强、社会影响大的成功经验和鲜活典型,实现以点带面、以小见大的效果,引领示范全市乡风文明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结合工作实际,2020年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召开全市乡风文明建设暨“以城带乡 结对共建”主题创建活动现场会,总结推广文明村镇创建好经验好做法,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样板村镇。

  进度安排:全年

  14.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夯实市志工委工作基础,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探索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广泛开展脱贫帮扶、学雷锋、“四川志愿.携手圆梦” “新书节”和“互联网+圆梦村小”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未成年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进度安排:全年

  (四)大力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市文广旅局等)

  15.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开展乡村文化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

  进度安排:全年

  16.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各县(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大力挖掘、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积极推动苴却砚雕刻、盐边油底肉、米易红糖等有条件的非遗项目与市场接轨,面向市场逐步提升产品设计和工艺水平,助力贫困地区群众就业增收。要积极推荐非遗传承人参加各类研习学习培训,努力为非遗传承人开展各类传习活动创造条件。

  进度安排:全年

  17.文化资源开发项目。支持贫困村保护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因地制宜开发文化资源,促进A级旅游景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和乡村旅游文旅融合发展。

  进度安排:全年

  18.持续开展网络扶贫。深入实施网络扶贫项目行动,组织实施网络公益项目。

  进度安排:全年

  (五)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文联)

  19.文艺人才培养项目。加强乡村文化人才和文化志愿者培训力度,市文化馆组织贫困地区基层文化工作者参加各类培训,组织全市性基层文化专干培训不少于1次,强化文化队伍建设和贫困地区人才发展,提升基层文化艺术创作水平。推动实施文旅资源发掘人才支持项目,培养扶持乡村文旅人才,保护、传承优秀民族民间文化,助推乡村旅游,促进乡村振兴。

  进度安排:全年

  20.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组织体育工作者、基层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乡村开展业务指导计划安排经费5万元,参加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培训计划安排经费3万元。

  进度安排:全年

  21.基层文化队伍专题培训。市委宣传部计划举办基层宣文干部综合能力培训班,市级宣传文化单位、 县(区)、乡(镇)宣文专干约100人参加,持续加强全市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宣传文化工作开展。计划投入市级资金20万元。

  进度安排:全年

  三、资金筹措

  为确保文化扶贫专项年度重点任务顺利完成,汇总各部门预算安排,2020年文化扶贫专项计划安排资金约222.9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3.44万元、省级财政补助42.38万元、市级部门自筹资金165.10万元,社会资金2万元。

  (一)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计划安排资金13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39万元,市级部门自筹资金100万元。

  (二)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有效供给。

  计划安排资金50.9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3.44万元,省级财政补助3.38万元,市级部门自筹资金32.10万元,社会资金2万元。

  (三)示范创建与精神文明建设。

  计划安排资金2万元。其中,市级部门自筹资金2万元。

  (四)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计划安排资金31万元。其中,市级部门自筹资金31万元。

  

生态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基础设施建设等10 个扶贫专项方案》(川委厅〔2015〕23号),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特殊贫困群体,确保全市贫困人口脱贫,着力提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生态扶贫专项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一)巩固退耕还林成果31.62万亩,及时兑现退耕还林补助896.23万元。

  (二)实施造林补贴0.6万亩。

  (三)实施森林抚育6万亩。

  (四)落实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139.77万亩,及时兑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91.5万元(补偿资金以实际下达数为准)。

  二、重点工作

  (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主要任务: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31.62万亩(其中前一轮退耕还林27.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4.12万亩)。加强指导,督促退耕农户及时开展水肥管理和补植补造,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完成年度检查验收,及时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2.进度安排。

  第一、二季度,做好水肥管理和护林防火。

  第三季度,进行补植补造。

  第四季度,完成检查验收,兑现补助。

  (二)造林补贴项目。(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仁和区、米易县人民政府)。

  1.主要任务:完成新造林或低效林改造0.6万亩。

  2.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落实地块。

  第二季度,开展造林苗木准备。

  第三季度,开展植树造林。

  第四季度,完成全年营造林任务,开展检查验收和养护。

  (三)森林抚育补助项目。(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盐边县、米易县人民政府)。

  1.主要任务:完成森林抚育6万亩。

  2.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争取营造林任务和资金。

  第二、三季度,落实造林任务,完成森林抚育补助项目作业设计和采伐手续办理。

  第四季度,完成全年森林抚育任务,开展检查验收。

  (四)生态效益补偿。(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主要任务:将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面积(139.77万亩)及补偿政策落实到山头地块,经验收合格后及时兑现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2.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根据补偿面积落实地块,签订森林管护协议,并对协议约定地块实施森林管护;

  第二、三季度,实施森林管护,市、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加强对管护效果的检查与督导。

  第四季度,完成年度管护质量验收,足额兑现补偿金。

  三、资金筹措

  为确保生态扶贫专项2020 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2020 年生态扶贫专项计划安排资金3827.7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781.55万元,省级资金46.18万元,

  各项目投入情况是:

  (一)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计划安排资金896.2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50.05万元,省级资金46.18万元。

  (二)造林补贴项目计划安排资金1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0万元。

  (三)森林抚育补助资金7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20万元。

  (四)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2091.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1.5万元(补偿资金以实际下达数为准)。

  

  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专项

  

2020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全面抓好扶贫车间吸纳、返乡创业带动、转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技能培训等就业扶贫各项工作,促进就业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对接,持续提升就业扶贫成果。2020年计划投入资金300万元以上,实施项目2类2个。努力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到6000人以上,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就业扶贫培训150人以上,动态实现“户户有就业”目标。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主要任务。梳理和细化现有就业扶贫政策,贯彻落实企业吸纳就业、技能扶贫培训、创业扶持、促进转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扶贫“十七条”措施。将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目标任务细化到县,促进更多贫困户通过就业实现脱贫。继续抓好全市就业扶贫面上工作,2020年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300万元用于就业扶贫政策兑现,各县(区)财政要加大就业扶贫投入,强化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就业扶贫政策兑现资金不足部分以及不能在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的项目资金由各县区财政予以保障,确保就业扶贫政策落地落实。

  2.进度安排。3月底前细化目标任务,6月底前下拨资金,12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二)提高就业帮扶精准度。(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扶贫移民局)

  1.主要任务。按季更新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和贫困家庭劳动力信息,做好与人社部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平台、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及对口帮扶地数据信息的比对复核工作,夯实就业扶贫基础数据。依托“一库五名单”,重点对2020年计划脱贫的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安置区贫困群众,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就业扶贫帮扶措施,开展精准就业服务。

  2.进度安排。3月底前完成2020年计划脱贫贫困劳动力精准识别。

  (三)实施技能培训脱贫行动。(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主要任务。结合贫困劳动力的培训意愿,扎实开展“送培训下乡”“扶贫专班”等培训活动,确保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免费参加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继续落实生活费补贴,解决贫困劳动力的实际困难,提高参训积极性。继续开展对口帮扶木里县“一帮一”技能培训和训后就业工作,提升木里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

  2.进度安排。3月底前下达培训任务,12月底前完成贫困劳动力培训。

  (四)开展就业扶贫专项活动。(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主要任务。结合“春风行动”、“就业扶贫行动日”等专项活动积极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为贫困劳动力提供政策宣传、岗位推介、技能培训、权益维护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组织开展送岗位信息“进乡入村”和用工企业入村等小微招聘活动。根据木里县的需求情况加大对木里县的帮扶力度,组织企业赴木里县开展专场招聘2场。

  2.进度安排。12月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五)大力推进就业扶贫载体建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

  1.主要任务。鼓励和引导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乡入村设立生产点、建立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对于吸纳贫困劳动力较多的用人单位推荐参加就业扶贫基地评选。

  2.进度安排。12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六)扶持返乡下乡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开发局)

  1.主要任务。贯彻落实攀枝花促进返乡下乡创业的二十三条措施,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财政支持、融资信贷、创业服务等方面政策支撑。通过建设返乡创业园区和农村创业创新园区,设立创业服务窗口、返创项目库、导师库、专家库等,加大对返乡创业者的服务、指导、培训。抓好返乡下乡创业示范市、县建设,打造一批省级返乡下乡创业示范市、县。做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开展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及时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

  2.进度安排。12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七)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主要任务。严格执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每个贫困村开发不少于5个公益性岗位。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核查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情况。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避免过度依赖和福利化倾向。

  2.进度安排。12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八)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开发局)

  1.主要任务。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调查。鼓励企业和就业扶贫车间等经营主体开展技能扶贫培训或以工代训,大力实施订单、定向、定岗培训。建设适合搬迁贫困劳动力特点的就业扶贫车间和基地。引导在安置区实施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工代赈项目,以及服务安置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吸纳搬迁贫困劳动力就业。开展专场招聘活动,有序组织搬迁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或转移输出就业。

  2.进度安排。12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九)帮扶特殊困难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1.主要任务。鼓励有条件县(区)对贫困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失能老人等特殊困难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实行日间照护、集中照护等方式妥善安置,解放有特殊困难贫困家庭中的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稳定就业。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帮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残疾人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实现就业。

  2.进度安排。12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十)开展贫困劳动力稳岗行动。(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主要任务。加强劳动保障权益维护和关爱活动,指导督促企业与贫困劳动力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开辟绿色通道,对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的贫困劳动力,做好仲裁与诉讼衔接,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对有转岗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及时提供转岗培训、岗位信息,帮助实现转岗就业。

  2.进度安排。12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十一)开展就业扶贫工作“回头看”。(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主要任务。实行“脱贫不脱政策”,对全市2016年以来已脱贫摘帽的贫困村,继续实施就业扶贫政策扶持,进一步提升脱贫质量,确保稳定就业脱贫。开展督导检查、交叉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共同促进提高。

  2.进度安排。11月底前完成任务。

  三、资金筹措

  为确保攀枝花市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专项2020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2020年计划安排资金300万元以上,其中,中央资金100万元,省级资金200万元。

  

社会保障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

  按照《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15 个扶贫专项2020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20〕8 号)精神,结合我市社会保障扶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坚持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为目标,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低于年度动态调整后的国家扶贫标准,统一制定发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低限。继续做好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切实提高低保对全面脱贫的贡献率。为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施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确保贫困残疾人年收入达到国定贫困线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攀枝花调查队、市扶贫开发局)

  1.主要任务。结合2019 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工作任务等情况,按照不低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的原则,统一制定发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不得低于四川省农村低保标准低限。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确保“应保尽保”。

  2.进度安排。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攀枝花调查队在2020 年四川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发布后1 个月内,提出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发布执行。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代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开发局)

  1.主要任务。落实政府为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政策,各县(区)按 100 元/人•年的标准为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2.进度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三)贫困残疾人扶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局)

  1.主要任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100 元的标准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80 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50 元的标准发放。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标准以国定贫困线与该对象年收入的差额为准,据实发放。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残疾人扶贫对象按政策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不再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建档立卡残疾人扶贫对象,继续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对通过自身增收提前实现“摘帽”的残疾人扶贫对象,符合发放条件的保持上年度扶贫补贴标准不减。

  2.进度安排。各有关部门按政策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12 月全面完成补贴发放工作。

  三、资金筹措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2020年社会保障扶贫专项所需资金按现渠道纳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安排,除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外,县(区)财政按照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关于转发<财政厅 民政厅 省残联关于印发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攀财社〔2019〕19 号)精神,据实安排资金。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代缴项目2020 年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计划安排资金根据年初下达的代缴资金和全年实际发生的。

  

新村建设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以凉山自发搬迁贫困户为重点,聚焦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推进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完成267户住房建设。

  二、重点工作

  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坚持加强督促指导,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巩固已脱贫成果。

  三、资金筹措

  为确保新村建设扶贫专项2020年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2020年新村建设扶贫专项计划安排中省资金667.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

  

攀枝花市教育扶贫专项

  

2020年度工作计划及分工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继续加大贫困地区政策、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发挥项目作用,贫困地区办学条件有效改善;辍学问题得到遏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无失学辍学,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应读尽读;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人员进一步补充,能力进一步提升,育人质量进一步提高,全面打赢全市教育脱贫攻坚战。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抓好控辍保学。

  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全面落实“六长”责任制,加强执法力度,强力控辍劝返,有效减少存量,严格控制增量,不让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失学辍学,督促县(区)结合教育部控辍保学工作台帐,建立完善“县、乡、村、学校”四本控辍保学台帐,精准锁定失辍学学生,及时完成劝返销号。强化学校控辍责任,增强学校吸引力,切实帮助关爱各类困境儿童和学习困难学生,做好心理疏导,化解厌学情绪。进度安排:3月、9月,调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督促家长及时把适龄儿童少年送入学校就读。秋季开学前后,督促县(区)建立完善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做好比对工作。

  牵头领导:刘自力

  牵头单位(科室):基教科

  责任单位(科室):资助科、计财科、督导室、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

  (二)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1.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的基准定额补助公用经费,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落实义务教育“三免”(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政策。落实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经费,支持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日常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

  进度安排:4月底前下达预拨资金,10月底前下达全年资金。

  牵头领导:田龙

  牵头单位(科室):计财科

  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

  2.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安排资金用于民族地区幼儿园和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

  进度安排:6月底前将资金下达到县(区),12月底前基建项目全面开工。

  牵头领导:刘自力

  牵头单位(科室):基教科(民教科)

  责任科室(单位):计财科、督导室、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

  3.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深化学校联网攻坚行动,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引导基础电信企业面向学校,特别是贫困地区学校,推出专属资费优惠,减轻学校宽带网络使用负担。

  进度安排:开展经常性督导,积极与基础电信企业沟通协调,推动基础电信企业落实电信普遍服务有关文件要求,确保贫困地区学校网络资费不高于周边地区平均水平。

  牵头领导:刘自力

  牵头科室(单位):市电教中心

  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

  (三)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1.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学前教育: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减免非民族地区0.06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孤儿、残疾儿童保教费;按每生每年600元的标准,减免民族待遇县1.9万名在园幼儿保教费。

  义务教育: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分别为1.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按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的标准,分别为0.2万名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

  普通高中教育:按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为0.45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除非民族自治地区0.45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

  中等职业教育:在免学费政策基础上,按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为0.45万名符合条件的中职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按每生每年4000元(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的标准,为0.06万余名2016年及以后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提供特别资助。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为0.05万余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提供特别资助。

  落实好“9+3”免费教育资助政策。

  进度安排:3月底前下达预拨资金,4月、11月分别完成春、秋季受助学生资格认定,5月、12月底前分别将春、秋季资金发放受助学生。

  牵头领导:田龙

  牵头科室:资助科

  责任科室(单位):计财科、市后保中心、职教科、市财政局、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

  2.教育扶贫教育基金救助。坚持“三个不突破原则”,根据学生需求,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实际困难。

  进度安排:适时进行救助。

  牵头领导:田龙

  牵头科室:资助科

  责任科室(单位):计财科、市后保中心、市财政局、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

  3.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继续在仁和区、米易县和盐边县三个民族待遇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预计受益学生5.64万人。

  进度安排:4月底前下达预拨资金,7月底前将中央、省级、市级资金全部下达到县(区)。

  牵头领导:田龙

  牵头科室(单位):计财科

  责任科室(单位):市后保中心、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

  (四)推进“学前学会普通话”试点。

  实施推普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推广工作力度,切实发挥语言文字的基础性作用,做好“推普下乡”工作。

  进度安排:全年。

  牵头领导:刘自力

  牵头科室(单位):市语委办

  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

  (五)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发展

  1.按照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实施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加强“9+3”教育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及时拨付“9+3”经费计划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积极完成省教育厅下达的招录计划(“9+3”招生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

  进度安排:二季度下达计划;四季度完成毕业生“9+3”招录工作。

  2.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做好省级示范(特色)专业建设。

  进度安排:一季度,根据省厅安排组织1所中职学校开展第三批省级示范(特色)专业建设立项培训;一至四季度,按照省厅下达的任务书指导中职质量提升工程各项目建设学校开展工作,加强对各项目学校中省下达资金使用的过程监管。

  3.支持民族地区稳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攀西职业学院做好初期办学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帮助区域内高职院校进一步增强培养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脱贫攻坚加快培养紧缺技术技能型人才。

  进度安排:一季度,支持攀西职业学院做好春季招生工作,二至四季度,支持学院全面做好办学各项工作,强化内部常规管理;一至四季度,加强对区域内2所高职院校的统筹联络。

  牵头领导:谢强

  牵头科室(单位):职教科

  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

  (六)加强教师培养

  1.加强教师培养补充。实施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结合县(区)实际,招录部分省属公费师范生,重点为区(县)乡村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专多能”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进度安排:3月,各县(区)申报当年培训计划,4月-5月,宣传政策,鼓励报考;12月前签订当年省属公费师范生三方培养协议。

  牵头领导:王廷明

  牵头科室(单位):人事科

  责任科室(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相关县(区)教育和体育局

  2.实施教师素质能力提升计划。完成“国培”“省培”任务。积极做好市级培训项目,加强对县区培训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对骨干教师和农村教师的培训。全年培训教师不少于5000人次。

  进度安排:年初确定实施方案,12月底前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牵头领导:刘自力

  牵头科室(单位):教师发展和对外交流科

  责任科室(单位):市教科所(市教育培训中心)、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

  (七)大力推进对口帮扶。

  1.深入推进内地优质学校对口帮扶深度贫困县中小学工作。深入开展好“选派教师、人员交流、送培送教、开展工作坊研修、帮助培养学生、资金物资支持”等工作,不断提高深度贫困县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抓实我市36所中小学与木里县36所中小学的对口帮扶工作。

  进度安排:3月底前完成年度工作安排部署,11月底前完成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调研。

  牵头领导:刘自力

  牵头科室:基教科

  责任科室(单位):人事科、教师发展和对外交流科、市教科所(市教育培训中心)、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

  2.实施基础教育对口帮扶。继续实施县域内城区优质幼儿园帮扶乡镇中心幼儿园,继续实施我市优质学校对口帮扶乡镇薄弱学校“21+21”精准帮扶支教行动,省域内优质普通高中对口帮扶贫困县普通高中活动,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共同进步。

  进度安排:4月督促指导各地制定完善对口帮扶方案;9月开学后适时开展检查,推动教育对口帮扶工作有效开展。

  牵头领导:刘自力

  牵头科室:基教科

  责任科室(单位):教师发展和对外交流科、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

  (八)加强扶贫干部的选派、培训。

  继续做好扶贫干部的选派和轮换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驻村扶贫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

  进度安排:按相关部门要求推进。

  牵头领导:王廷明

  牵头科室:党工委办

  责任科室(单位):人事科、教师发展和对外交流科、基教科、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

  三、资金筹措

  2020年教育扶贫专项计划安排资金1700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682万元,省级资金4464万元,市、县资金1802万元,银行贷款60万元。

  (一)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1.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计划投入资金509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72万元,省级资金925万元。免除义务教育教科书费,由省级统一购买;免除义务教育作业本费,计划投入17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92万元,市县资金78万元。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计划投入资金1251万元,其中省级资金982万元,市、县资金269万元。

  2.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计划投入资金5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50万元,市、县资金350万元。

  (二)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1.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计划投入资金569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10万元,省级资金1615万元,市县资金1065万元。

  2.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计划投入专项资金4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200万元,省级资金700万元,市县资金40万元,银行贷款60万元。

  (三)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发展。

  1.实施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计划投入专项资金待省教育厅下达资金实际情况进行拨付。

  2.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提升工程。计划投入3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由于2020中央和省专项资金将建立新的财政奖补机制,目前奖补办法尚未确定,待中央资金追加下达和新奖补办法确定后,再区分中央、省补助资金数额。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始终把教育脱贫攻坚纳入党(工)委(党组)工作重要内容,建立适时研究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教育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为工作推进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责任落实。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严格按照方案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方案中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和完成时限,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三)加强经费筹集。积极加强项目资金争取,保证中央、省级各类教育扶贫资金全面落实到位。指导县(区)加强省、市、县三级资金统筹,及时足额落实市县应承担资金。

  (四)加强工作宣传。加大教育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教育扶贫工作宣传,重点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增进社会对教育扶贫的理解和支持。加强工作总结、教育脱贫数据报送。

  (五)加强监管考核。加强教育扶贫资金的监管,建立完善监管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建立定期收集数据、定期督查督办机制,推动工作责任落实,取得成效。加强过程考核,把督查情况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推动工作。

  攀枝花市健康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0年,按照《四川省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中“保障基本医疗的可及性”指标要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保障制度)覆盖范围;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中医药管理局)

  1.主要任务。继续加强贫困地区县级医院重点专科能力建设,重点是县域内发病率排名前十位、近3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五位疾病病种对应科室的临床专科建设。保留70个贫困村已建成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不得因撤乡并镇撤销贫困村卫生室。易地搬迁后新形成的行政村,在县(市、区)政府水、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前,可通过设置临时医疗点,为群众提供服务。

  2.进度安排。全年持续推进,退出验收前完成。

  (二)加强县乡村卫生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中医药管理局,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人民政府)

  1.主要任务。继续实施卫生专业人员学历教育,提升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学历水平;强化在职在岗培训,提升基层卫生人员业务能力。继续指导县(区)通过公开考试招聘和直接考核招聘,充实贫困地区基层卫生力量,降低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空编率,增加基层紧缺人才供给。通过医联体、医共体模式和乡聘村用等方式,逐步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积极推进以聘用管理、合同管理、签约服务管理为基础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队伍一体化管理与改革。鼓励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空缺内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鼓励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选派具备资格的在编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到村卫生室服务。健全卫生人才激励机制。在省级基层卫生拔尖人才推荐评选和市级各类人才评选表彰中,向贫困地区人才倾斜。

  2.进度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三)深入实施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中医药管理局)

  1.主要任务。精准对接需求、合理选派人员,与贫困地区建立稳定结对关系,通过完善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体系,开展组团帮扶、师带徒行动,不断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造血”能力,帮助受援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更新观念、提升能力、拓展业务、改善管理,增强群众获得感。

  2.进度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四)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主要任务。对上年度已接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未提出解约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入本年度已签约对象,对上年在家未签约且有意愿的贫困人口实现应签尽签,重点加强对在家已签约对象中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四种慢性病患者的规范管理与健康服务,全年随访不少于4次。发挥县(区)医疗机构专家优势,协助基层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指导基层家庭医生规范诊疗,协调双向转诊,实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服务,改善慢性病患者签约服务感受,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2.进度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五)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人民政府)

  1.主要任务。强化艾滋病防治“三线一网底”工作机制建设,探索具有攀枝花特色的艾滋病防控工作模式。加强全市新型结核病防治体系建设,推动仁和区省级结核病综合示范区建设,结核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发病水平。

  2.进度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六)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人民政府)

  1.主要任务。开展针对性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重点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加强儿童口腔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开展学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和学龄前儿童局部用氟工作。

  2.进度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七)加强地方病防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财政局,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人民政府)

  1.主要任务。全面落实地方病防治措施,持续消除碘缺乏、克山病危害,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巩固饮水型氟中毒消除成果。开展血吸虫病“春查秋灭”工作,巩固血吸虫病消除成果。

  2.进度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八)加强妇幼健康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残联、攀枝花银保监分局,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人民政府)

  1.主要任务。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贫困孕产妇,统筹使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药爱心扶贫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等专项经费,实现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全免费,超出限价控费标准的部分,由市、县两级统筹兜底解决。确需跨县域转诊救治的危急重症贫困孕产妇同等享受县域内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全免费政策。全面落实妇幼健康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深入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0至6岁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对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进行补助。

  2.进度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九)开展大病专项救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扶贫开发局、市医保局)

  1.主要任务。开展大病专项救治,对国家确定的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等重大疾病患者,进一步提高大病专项救治覆盖率,进一步减轻其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充分发动村医、计生专干等基层卫生健康队伍,做好救治对象的宣传、组织工作,为符合救治条件的贫困大病患者建立救治台账,组织贫困大病患者到定点医院开展救治,力争大病救治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巡回医疗制度。市、县区级医院每年至少分别开展3次、4次巡回医疗活动。

  2.进度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十)加强医疗医保综合保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局、市民政局、市中医药管理局、攀枝花市银保监分局,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人民政府)

  1.主要任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三重保障制度覆盖范围,做好贫困人口参保资助工作,确保应保尽保。2020年,在中央和省、市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增的补助资金中,根据全部参保人数和一定人均标准落实专项经费,按精准识别认定的贫困人口分配,专项用于贫困人口的医保倾斜支付。落实“两保、三救助、三基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并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贫困人口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倾斜支付政策(医保倾斜支付)、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的顺序予以保障,发挥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医药爱心扶贫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的作用,通过综合措施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全面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对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政策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制度。

  2.进度安排。全年持续推进,退出验收前完成。

  三、资金筹措

  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项目计划安排资金1100万元,其中省级计划资金550万元,市、县计划资金550万元。

  

攀枝花市交通建设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0年,交通建设扶贫专项计划完成投资5.88亿元。其中,高速公路5.4亿元,国省干线公路0.4亿元,农村公路0.08亿元。力争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8公里;改建和养护处治国省干线公路26公里;改建和养护处治农村公路30公里。

  二、重点工作

  2020年,以攀大高速、国省干线大中修、美丽乡村旅游路等扶贫专项工程为重点,着眼于贫困地区交通发展短板,全力推进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建设,为脱贫攻坚当好“先行”、提供保障。力争全年交通建设脱贫攻坚完成投资5.88亿元。

  (一)高速公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相关县(区)政府)

  1.主要任务。一是加快推进攀大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建设,完成年度目标投资任务2.4亿元,力争建成通车。二是积极推进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建设,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3亿元,累计完成工程总体形象进度的6%。

  2.进度安排。攀大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一季度完成投资0.2亿元,二季度完成投资0.6亿元,三季度完成投资0.8亿元,四季度完成投资0.8亿元;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一季度完成投资0.2亿元,二季度完成投资0.8亿元,三季度完成投资1亿元,四季度完成投资1亿元。

  (二)国省干线公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相关县(区)政府)

  1.主要任务。2020年,开工建设G227 线总发乡立新村至平地镇段公路大修项目、G353线银江镇倮果村至渡口村段公路中修项目、G227线前进乡至路歇桥预防性养护工程、G353线格里坪镇乌龟井至504电厂路口预防性养护工程。

  2.进度安排。G227 线总发乡立新村至平地镇段公路大修项目力争2020年完成投资0.3亿元;G353线银江镇倮果村至渡口村段公路中修项目力争2020年完成投资0.08亿元;G227线前进乡至路歇桥预防性养护工程力争2020年完成投资0.01亿元;G353线格里坪镇乌龟井至504电厂路口预防性养护工程力争2020年完成投资0.01亿元。

  (三)农村公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相关县(区)政府和乡(镇)政府)

  1.主要任务。聚焦年度脱贫目标,强化措施和要素保障,继续加快推进村道窄路加宽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改建和养护处治农村公路30公里,实现全市所有建制村通硬化路和通客车目标。

  2.进度安排。一季度末,项目全部开工,完成投资10%;二季度末,路基基本完成,完成投资30%;三季度末,路面施工,完成投资75%;四季度末,完成农村公路建设30 公里,完成投资100%。

  三、资金筹措

  为确保交通建设扶贫专项2020年度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2020年交通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完成投资5.88亿元(高速公路5.4亿元,国省干线公路0.4亿元,农村公路0.08亿元),其中,高速公路建设资金按BOT+政府补助模式筹集,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由省补资金和地方财产自筹解决。

  水利建设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为着力加强贫困村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利支撑与保障。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攀枝花市农业产业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等15个扶贫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巩固已脱贫成果、保持稳定脱贫,结合水利扶贫专项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聚焦我市2020 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持脱贫攻坚工作力度不减、工作标准不降,对照贫困户“一超六有”中有安全饮水指标建设,扎实开展“回头看、回头帮”,以巩固提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为重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开展脱贫攻坚“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加快推进水源保障和产水配套等水利项目实施,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成效,帮助贫困群众实现长期持续稳定脱贫。计划总投资1355万元,4大类70个项目,切实改善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条件。

  (一)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进一步加强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已脱贫人口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维修、改造供水设施、设备,采购因水源枯竭需要更换的管道,并安装通水,实施项目63个,覆盖贫困村38个,覆盖贫困户633户2260人。

  (二)水源保障工程。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仁和区、盐边县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项目2个,覆盖贫困村2个,覆盖贫困户51户196人。

  (三)农村节水项目。在米易县普威镇西番村、得石镇坊田村实施农村节水项目2700亩,实施项目2个,覆盖贫困村1个,覆盖贫困户75户310人。

  (四)产水配套项目。在米易县实施沟渠整治6.5km,新建蓄水池27口,新建生产引水管道12.5km,实施项目3个,覆盖贫困村3个,覆盖贫困户80户310人。   

  

  1. < >(一)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责任单位: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人民政府)。

     

      1.主要任务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3010人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项目建设,大力提高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

      2.进度安排

      一季度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二、三、四季度分别解决目标任务的10%、40%和100%。

      (二)水源保障工程项目。(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仁和区、盐边县人民政府)

      1.主要任务。完成仁和区平地镇拉务么水库、盐边县红格镇陕片湾水库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2.进度安排。一、二季度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三、四季度分别解决目标任务的10%和100%。

      (三)农村节水项目。(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米易县人民政府)

      1.主要任务

      大力开展农村节水工程建设,巩固贫困地区产水配套问题,在米易县普威镇西番村实施农村节水项目1700亩、得石镇坊田村实施农村节水项目1000亩。

      2.进度安排。

      一季度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二、三、四季度分别解决目标任务的20%、60%和100%。

      (四)产水配套项目。(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米易县人民政府)

      1.主要任务

      整治沟渠6.50km,新建蓄水池27口,新建生产引水管道12.50km,为贫困地区经济产业发展提高水源保障能力。

      2.进度安排。

      一季度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二、三、四季度分别解决目标任务的30%、60%和100%。

      

  2. < >为确保水利扶贫专项2020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2020年度水利扶贫专项计划投入资金135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万元,省级资金779.50万元,市(县)资金350.50万元,帮扶资金及农户自筹25万元。

     

      各项目投入情况:

      (一)农村饮水巩固提升项目。总投资437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19.50万元、县级资金192.50万元、帮扶资金及农户自筹25万元。

      (二)水源保障工程。总投资2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万元。

      (三)农村节水项目。总投资51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60万元、县级资金158万元。

      (四)产水配套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0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脱贫攻坚是政治任务的认识,明确水利脱贫责任分工,加强专项实施方案落实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加强督导和技术支撑。加强项目检查指导,确保质量、安全生产和工程进度。强化贫困村技术支持,通过组织技术服务人员下乡指导、培训基层管理人员等形式,帮助贫困地区做好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和建后管护工作,较好解决农村技术人才短缺、管理能力薄弱的问题。

      (三)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省级以上政策、项目、资金的支持,强化县(区)主体责任,动员和鼓励受益群众投入水利扶贫的机制。

      (四)严格年度任务执行。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和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细化项目各月、各季度进度计划,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协调解决水利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攀枝花市社会扶贫专项2020 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我市的脱贫攻坚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扶贫氛围,助力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重点工作

  (一)扎实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区)党委、政府〕

  主要任务:加强对市内定点扶贫工作的督查指导,督促各定点扶贫单位对已退出贫困村贫困人口扎实做好“回头帮”工作,对全市凉山自发搬迁人口脱贫任务较重的地区进行重点帮扶。

  进度安排:年中适时开展督查指导,督促各定点扶贫单位扎实开展定点扶贫工作;年终对各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考核。

  (二)有序开展对口帮扶木里县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脱贫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援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党委、政府〕

  主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巩固凉山州木里县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全力推进专项实施方案。深入调研、精心编制攀枝花市对口帮扶木里县2020年度专项实施方案,全年计划投入对口帮扶财政资金3100万元,实施项目19个。二是深化全域结对帮扶。加强对机关、企业、学校、医院、乡镇、村及社会组织的指导,丰富结对形式和措施,提升结对帮扶成效。三是激励援藏干部人才主动作为。及时兑现援藏干部人才各项待遇补助,组织健康体检,激发援藏干部人才干事创业活力。

  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制定实施方案,第二、三、四季度实施项目。

  (三)持续推进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

  1.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主要任务。加大工作宣传,扩大招募规模,招募一批高

  校毕业生充实到涉及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区参与脱贫攻坚工

  作,为我市脱贫攻坚补充工作力量。

  进度安排。第一季度确定招募岗位、向社会发布招募公告,开展宣传动员等工作;第二、三季度开展网上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等招募工作;第四季度开展岗前培训、签定服务协议,组织“三支一扶”人员正式上岗。

  2.开展就业援助行动(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主要任务。一是牵头或协调贫困农民工技能培训100名,计划投入15万;二是联合人社、工会等部门组织企业开展农民工(含建档立卡农民工)招聘会,计划投入11万。

  安排进度。一是2月至4月调查摸底,确定培训对象及培训种类,5月至6月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项目承办培训学校,制定实施方案,7月至11月实施培训项目,12月底前完成考评验收,拨付资金,全面完成培训任务。二是1月至3月由县(区)调查摸底,确定援助就业对象及就业岗位,4月至11月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组织机构或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就业招聘会。

  3.开展“寒窗助学”延伸行动(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主要任务。计划投入资金50万元,对100名贫困农民工(含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子女考上大学,对照“寒窗助学”给予资助。

  救助项目及对象

  (1)大学生救助

  救助对象(需同时满足):一是我市建档困难农民工子女;二是今年被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往年录取的在读大学生。

  (2)中职中职中职、高职院校学生救助

  救助对象(需同时满足):一是我市建档困难农民工子女;二是今年被各类中职、高职院校录取的新生或往年录取的在读学生。

  (3)高中学生救助

  救助对象(需同时满足):一是我市建档困难农民工子女;二是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在普通高中(含外地)就读。

  (4)“爱心餐卡”救助

  救助对象:2020 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在我市省二级示范高中(市十二中、市十五中、大河中学、米易中学)就读的建档困难农民工子女,由市总工会直接救助,县(区)建档困难农民工可由县(区)使用本级财政、工会帮扶资金救助;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在我市三中、七中就读的全市建档困难农民工子女,由市总工会直接救助。

  进度安排:1-3月开展2019年“寒窗助学”贫困农民工子女代表回访、座谈和关心关爱;3月底-5月调查摸底2020年助学范围和需求;6-9月根据考取大学情况确定资助学生和拨付资金,10月底前全面完成助学任务。

  4.实施“童伴计划”项目(牵头单位:团市委)

  主要任务。争取省级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支持米易县团委争取县级配套资金,持续实施湾丘乡热水村“童伴计划”项目,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爱心人士和企业支持贫困地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在“童伴之家”开展“暖冬”活动;第二、三季度对“童伴计划”项目进行督导培训;第四季度进行项目总结和评选。

  5.开展我要上大学—希望工程助困入学关爱行动(牵头单位:团市委)

  主要任务:争取省级资金,资助教育部公布的全日制高校本科录取的贫困应届大学生。

  进度安排:8月收集需求;9月审核名单;10月拨付关爱资金。

  6.开展“英雄攀枝花·期待你回家”——助力攀籍贫困学子春节回家行动(牵头单位:团市委)

  主要任务:募集社会爱心资金5万元,为在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攀籍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民办高校除外)提供交通补助。

  进度安排:1-2月开展集中宣传;3-4月持续为符合条件的贫困青年学生开展返乡车费报销。

  7.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牵头单位:团市委)

  主要任务:持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重点向边远贫困地区统筹派遣,助力脱贫攻坚。

  进度安排:7月开展志愿者招募;8月集中岗前培训;8月底派遣上岗。

  8.实施“阳光小梦想 快乐微公益”圆梦行动(牵头单位:团市委)

  主要任务:整合社会力量,针对边远贫困山区困难青少年群体持续实施爱心圆梦行动。

  进度安排:持续收集困难青少年小梦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帮助困难青少年圆梦,长效开展关爱青少年成长公益活动。

  9.实施“壹基金”温暖包项目(牵头单位:团市委)

  主要任务:市青志协联合花城义工协会共同实施,募集温暖包地方项目资金,争取“壹基金”配捐,计划为边远地区的困难青少年免费提供书包、棉衣、棉鞋、美术套装、玩具等价值100万元的温暖包套装1200个。

  进度安排:第一、二、三进度进行地方项目资金募集和困难青少年信息摸底;第四季度结合共青团系统“暖冬”行动组织实施。

  10.实施“健康洗漱包”项目(牵头单位:团市委)

  主要任务:由市青志协联合市援助少年儿童志愿者协会实施,为儿童量身定制卫生用品,提升乡村学校儿童卫生健康意识,推动学校、志愿者共同加入到培养儿童健康生活方式的行列,更好地帮助乡村儿童健康成长。

  进度安排:2019年末募集资金4.4万元,进行了项目调研、联系物料、购置教具等工作,2020年1月组织实施。

  11.实施“关爱卡车司机”项目(牵头单位:团市委)

  主要任务:由市青志协联合援助少年儿童志愿者协会实施,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对因受灾、交通事故、大病失去经济收入来源的卡车司机及其未成年子女给予经济救助,帮助特殊困难群体(青少年)度过生活困境,防止卡车司机及其家庭因病因灾返贫。

  进度安排:第一季度项目学习及人员培训;第二、三、四季度进行组织实施。

  12.实施“减灾教室”项目(牵头单位:团市委)

  主要任务:由市青志协联合援助少年儿童志愿者协会实施,为对口援助木里藏区捐赠建设少年儿童减灾教室,提升贫困地区、灾害易发区的学校儿童灾害意识和避险能力以及学校老师减防灾教学能力和应急管理能力。

  进度安排:2019年底募集资金121.5万元,2019年底—2020年1月持续在木里9个学校建设减灾教室,待疫情结束后,进行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后,组织实施减防灾教育能力和应急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13.实施“冬衣计划”项目(牵头单位:团市委)

  主要任务:由市青志协联合援助少年儿童志愿者协会实施,争取项目资金,募捐冬衣价值100万元,捐赠木里县精准脱贫对象和特殊困难人群。

  进度安排:第一季度进行摸底,沟通协调;第二、三季度组织实施;第四季度进行工作总结。

  14.积极组织参与省妇联恒爱行动—百万家庭亲情一线牵活动(牵头单位:市妇联)。

  主要任务。招募“爱心妈妈”为孤残儿童编织爱心毛衣。

  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完成“爱心妈妈”招募,第二、三、四季度完成申请到的毛衣编织任务,并发放给孤残儿童。

  15.评选表扬一批脱贫致富“最美家庭”(牵头单位:市妇联)。

  主要任务。计划投入资金3万元,结合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10周年,评选表扬50名脱贫致富“最美家庭”。

  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完成。

  16.持续实施“精准扶贫 巾帼同行”行动。(牵头单位:市妇联)。

  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妇女在新形势下扶贫开发工作中的组织优势、性别优势、群众优势和家庭优势,以“扶志”和“扶智”为重点,在70个精准扶贫村继续深入实施“三课一会”(农家女大课堂、母亲大课堂、普法大课堂及“最美故事”分享会),着力开展“七个一”活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增强贫困家庭脱贫致富的主观愿望和主体意识。

  进度安排:第一季度月启动,第二、三、四季度逐步实施。

  17.开展“巾帼家政 康养产业服务”培训。(牵头单位:市妇联)。

  主要任务。推动攀枝花阳光康养产业和家政行业发展,市、县(区)两级妇联积极与人社、商务等部门协调、配合,组织发动城乡下岗失业及农村妇女,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参与有关康养产业发展的家政技能培训,开展培训2-3期。

  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启动,五个县(区)分别组织实施,12月完成。

  18.科技支撑基层现代治理助力精准脱贫(牵头单位:市科协)

  主要任务:组织农技协入驻“天府科技云服务”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基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育一批乡土人才和高素质农民,实现“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目标,助力精准脱贫工程。实施千会千村联万户产业帮扶计划,动员30个农技协入驻云服务平台,组织30名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农技协骨干和农村乡土人才联系服务5个脱贫村(盐边米易各2个、仁和1个),开展技术培训、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助力脱贫村产业持续发展。

  进度安排:“天府科技云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后,组织农技协注册入驻云服务平台,开展相关服务并参与全省评价;对每个联系服务的脱贫村每季度开展1次以上技术培训;按农时季节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

  19.实施“励志自强-脱贫奔康”文化扶贫主题演出项目。(牵头单位:市残联)

  主要任务:邀请四川省残疾人艺术团到米易县开展“励志自强-脱贫奔康”文化扶贫主题演出活动,旨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参与脱贫攻坚,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早日实现脱贫致富。

  时间:预计2020年10月。

  20.进一步发挥联系民营企业桥梁纽带作用,巩固“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成果,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牵头部门:市工商联)

  主要任务。进一步调整、落实对口帮扶企业,因地制宜选择产业扶贫和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就业扶贫、商贸扶贫及其它具体扶贫帮扶措施;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贫困地区工业产业脱贫攻坚行动;开展“光彩事业木里行”活动,牵头组织攀枝花市各部门、企业赴木里开展对接工作,因地制宜选择扶贫具体措施,引导企业参与对口援藏工作;召开精准扶贫行动总结表彰大会。

  进度安排:第一季度收集有帮扶需求贫困村的具体需求;在专题工作会前,与相关部门及帮扶单位等沟通,了解帮扶意向及具体帮扶措施,并制定帮扶清单;4月初召开“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专项工作会;6月初召开“千企帮千村”工作调度会;按实际情况,第二、三季度分别推进项目建设;第四季度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21.开展“栋梁工程”(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局)

  主要任务。计划投入资金60万元,援助贫困家庭学生30余人。开展“一对一”经济资助、跟踪培养、就业创业等扶持。

  进度安排:3—6月,对贫困学生进行摸底调查;7—8月,整理资料、审核筛选,进行“一对一”资助,12月进行项目总结。

  22.实施“百工技师工程”(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局)

  主要任务。计划投入资金120余万元,选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0名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同时对2019年秋季入学的18名贫困学生培训学习进行跟踪调研。

  进度安排:3—6月,跟踪调研,协调支持政策;7—8月,对上报资料进行整理、审核和筛选;9—12月项目跟踪,项目总结。

  23.开展“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工作〔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

  主要任务:宣传推广“中国社会扶贫网”,发动爱心人士注册中国社会扶贫网,参与对接贫困需求,实现贫困户全注册,爱心人士注册量在2018年的基础上大幅增长,实现有帮扶需求的贫困户能及时发布帮扶需求,全市贫困需求信息对接率成功率达到50%以上。

  进度安排:二季度有序进行各项工作的推进,三季度实现有帮扶需求的贫困户能及时发布帮扶需求,四季度实现全市贫困需求信息对接率成功率达到50%以上。

  24.开展“扶贫日”攀枝花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市脱贫办;责任单位:各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主要任务:制定“扶贫日”攀枝花系列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动员,督促指导县(区)、市直部门(单位)落地落实;开展自愿捐赠活动;加强对公募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时向社会公示资金使用情况。

  进度安排:一、二季度制发活动方案,参加四川省脱贫攻坚奖评选,三季度推进“扶贫日”攀枝花系列活动,四季度总结上报“扶贫日”攀枝花系列活动情况。

  三、资金筹措

  为确保攀枝花市社会扶贫专项2020年度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全年计划投入社会扶贫帮扶资金6192万元。

  (一)市级对口支持木里藏区扶贫资金3100万元。

  (二)市级各部门社会扶贫资金拟投入592万元。其中:“就业援助”项目资金27万元,“寒窗助学”项目资金50万元,“英雄攀枝花·期待你回家”项目资金5万元,温暖包项目资金100万元,健康洗漱包项目资金5.5万元,减灾教室项目资金121.5万元,冬衣计划项目资金100万元,最美家庭项目资金3万元,“栋梁工程”项目资金60万元,“百工技师工程”项目资金120余万元。

  (三)拟募集各类社会捐赠资金2500万元。其中:三峡集团定向捐赠我市扶贫资金2000万元,“扶贫日”攀枝花系列活动募集资金500万元。

  

财政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围绕2020年全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不断增加财政扶贫投入,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589户2921名贫困人口脱贫,70个已退出贫困村、41414名已脱贫人口巩固提升,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保障脱贫攻坚财政资金投入。

  1.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加强与部门配合,全面摸清我市脱贫攻坚尤其是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实际情况,加强与省级财政、扶贫等部门对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加对我市资金政策支持力度。

  2.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健全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聚焦年度目标任务和巩固提升,将资金精准投向贫困村、贫困人口。2020年安排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00万元。

  3.统筹抓好扶贫资金平衡。围绕2020年扶贫专项实施方案,主动与各扶贫专项牵头部门精准对接项目和资金,测算资金需求,做实做细分行业资金筹措平衡方案。

  (二)落实财政金融互动政策。

  4.落实财政金融联动扶贫奖补政策。对金融机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持产业发展的贷款,财政按当年发放贷款总额的1%给予补贴。

  5.落实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分险政策。支持县(区)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贫困户给予贴息支持,年贴息率原则上不超过5%。用好用活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合理确定分险基金规模,按程序对贷款损失进行比例分担,提升分险基金效益。

  6.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继续开展芒果价格等特色农业保险,省市财政按照保费补贴支出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继续健全农业担保体系,完善“政银担”合作模式。

  (三)管好用好四项扶贫基金。

  7.加强四项扶贫基金使用管理。加强与教育、卫生、扶贫、农业农村等部门的配合,加强对县(区)四项扶贫基金使用管理的指导。完善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补充机制。探索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方式,创新发展集体经营、合作经营、投资经营等基金使用模式,强化基金“造血”功能,提升基金使用效益。

  (四)拓展贫困群众增收渠道。

  8.继续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鼓励县(区)统筹安排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实施资产收益扶贫,赋予建档立卡贫困户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财产权和财产收益权,实行按股分红、收益保底,拓宽缺劳力、缺技术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户持续稳定的增收渠道。指导县(区)进一步规范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管理,防患和化解资产收益扶贫风险。

  9.推进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支持各县(区)向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人口购买劳务服务,选聘为乡村公益性水管员、乡村环卫员、生态护林员、地质灾害监测员、社会治安协管员等。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各县(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开发农村公共卫生、防疫宣传、巡查值守等临时公益性岗位。通过贫困群众选聘公益性岗位,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持续稳定脱贫增收。

  10.支持贫困村自建自营增收。支持县(区)对涉及贫困村在公开招标标准以下的山水林田路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微小型项目,且贫困村具备相关项目建设、运营能力的,均可按照村民民主议事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村级组织在自建自营过程中,鼓励和吸纳贫困群众参与,促进贫困群众增收。

  (五)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11.及时分解下达财政扶贫资金。会同市扶贫开发等部门,将市级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及时分配到县(区)。督促县(区)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规定,按时分解下达上级和本级财政安排用于脱贫攻坚的各项资金。

  12.精准安排使用财政扶贫资金。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加强对县(区)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紧盯贫困群众在持续增收、稳定脱贫和巩固提升脱贫成效中的“短板”,精准安排使用扶贫资金,将资金安排到群众最急需的地方,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13.切实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指导县级建好脱贫攻坚项目库,抓实项目前期工作,精准对接项目资金,加快项目实施。督促县(区)结合脱贫攻坚和项目建设实际,优化程序、简化手续,集中开展财政评审、招投标、竣工验收、财务决算和报账工作。指导县(区)按照“程序不减、周期缩短”的原则,灵活选择预拨、提前下达或按项目实施进度等方式拨付资金,具体预拨条件和预拨比例由县级确定。

  (六)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14.实施扶贫资金专项库款保障。按照财政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运行、精准使用的原则,对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项库款保障,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管理,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15.实施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做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工作,实施扶贫资金支出动态监控、定期通报制度,跟踪项目实施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6.推进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对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并加快上线,力争所有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纳入“一卡通”平台发放,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落地,真正直通受益群众。

  17.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行扶贫资金绩效目标全覆盖,压实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绩效目标管理主体责任,推动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继续推行扶贫资金和绩效目标同步下达,加强绩效目标中期监控,开展扶贫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逐步实现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18.全面推进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全面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做到省、市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县、乡、村三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

  19.抓实开展财政脱贫攻坚大排查。指导县(区)认真梳理2016年以来财政脱贫攻坚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财政脱贫攻坚投入、财政脱贫攻坚资金使用以及各类问题整改为重点排查内容,采取县(区)全面自查,市级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20.强化扶贫资金日常监管。严把资金分配关、使用关和监督关,重点从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资金使用、四项扶贫基金管理和扶贫政策落实等方面开展检查。严守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红线”,严肃查处扶贫资金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强化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绩效评价等发现问题整改,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和最大的民生工程。全面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亲自安排、亲自部署精准扶贫工作,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坚持问题导向,定期跟踪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2.强化资金保障。实行扶贫资金专项库款保障管理,按照要求开设扶贫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归集、拨付和核算财政扶贫资金,实现财政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运行、精准使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3.强化责任落实。实施年度财政扶贫任务、责任和落实情况的清单式管理,明确责任分工、责任落实到人。主动加强与扶贫开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主动介入行业扶贫项目规划、申报等前期工作,做到扶贫资金与项目的精准对接。

  4.强化宣传培训。通过新闻媒体、公示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财政扶贫政策宣传和案例宣讲,让政策深入人心。围绕扶贫资金管理、绩效管理、动态监控、资金支付等,开展扶贫政策培训,确保财政扶贫政策落实落地。

  5.强化执纪问责。完善扶贫资金预算执行预警机制,对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偏慢、扶贫资金保障不到位、挪用扶贫资金的,按规定予以通报、约谈。继续开展财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

  

攀枝花市2020年金融扶贫专项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一)金融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持续提升。新增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优先满足精准扶贫信贷需求。力争到2020年末,贫困地区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金融扶贫贷款风险有效管控。金融精准扶贫贷款的监测分析水平持续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扶贫贷款风险管理水平和商业可持续性明显改善,金融扶贫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不断完善,确保全市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不良率稳定在可控范围,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率和不良率低于全省各项贷款逾期率和不良率,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可持续开展。

  (三)健全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贫困地区支付服务环境持续改善,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在贫困地区得到普及应用。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提质增效,到2020年末,实现辖内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外观布局和内部配置规范化,功能适度拓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增信机制有所改善。保险业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的服务网点向下延伸,农业保险险种持续增加,覆盖面有效提升。

  (四)金融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有效衔接。加强金融扶贫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衔接政策研究和部门间沟通协作,确保政策平稳过渡。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支农能力持续提升,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快推进,到2020年末,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高于上年,农户贷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持较快增速,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金融支持力度。(牵头单位: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攀枝花银保监分局、市扶贫开发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运用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继续按照“分片包干、整村推进”模式,完善金融精准扶贫到村到户联络员制度。对扶贫小额信贷到期后仍有用款需求的贫困户,在脱贫攻坚期内按规定稳妥办理续贷或展期,并继续给予贷款贴息和分险支持,积极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的需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在不断提高风险评估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取消反担保。加强信息化管理对接和创业担保贷款数据共享,提高对贫困地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的精准度。建立健全支持农村妇女、返乡下乡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创业就业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信用评价机制。继续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政策,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二)促进金融支持与产业扶贫政策的有效融合。(牵头单位: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开发局、市发展改革委、攀枝花银保监分局)

  完善贫困地区金融支持扶贫产业机制,利用乡村振兴风险补偿基金推广“政担银企户”五方联动助推精准扶贫模式,支持带贫主体家数和贷款金额持续增长。搭建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对接平台,加强扶贫、农业、发展改革、金融监管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数据共享,收集整理发挥扶贫带动作用的家庭农场及农业专业大户、扶贫产业和扶贫项目的融资需求,及时动态调整产业扶贫带动精准脱贫经营主体名录库,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产业扶贫融资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梳理客户资源,向贫困地区引入优质产业扶贫主体,并在信贷支持、支付结算、信息咨询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帮助贫困地区培育特色优势扶贫产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围绕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推动大型农机具抵押、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动产质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农业保单融资等信贷业务开展,积极稳妥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深化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市场主体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等方式,建立稳定、联动的利益联结关系;根据市场主体吸纳和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数量、贷款用途及签订劳务合同期限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水平。

  (三)拓宽贫困地区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

  持续对贫困地区政府、企业、金融干部开展资本市场金融政策宣传培训,鼓励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等方式融资。积极争取交易商协会支持,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进一步加大“期货+保险”“期权+保险”等业务的推广力度,拓展期货期权产品服务三农的领域,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功能,为稳定农产品价格、保证农户收入提供保障。

  (四)切实发挥保险风险补偿功能。(牵头单位:攀枝花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财政局)

  推动保险公司加大贫困地区机构网点的建设力度,推动保险扶贫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引导保险机构实施“支农惠农”项目,加大“险资扶贫”力度。继续在贫困地区推广大病保险、农房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小额意外保险、地震保险等保险产品,推动“扶贫保”产品在贫困地区扩面增量。加大特色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力度。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风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按照保本微利原则设计相关保险产品,加大保障力度,防止返贫风险。

  (五)改善贫困地区基础金融服务环境。(牵头单位:攀枝花银保监分局、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向贫困地区下沉金融服务重心,延伸基层服务网点。加快推进“支付兴农工程”,在支付服务行政村全覆盖基础上,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点)基础支付服务建设。推进贫困地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功能综合化,以助农取款服务点为依托,叠加移动支付、农村社保金融服务等功能。加强与地方政府及外部机构的合作,多维度、多渠道、多方式探索服务点可持续发展;规范管理,有效防范助农取款业务风险。

  (六)深入推进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开发局、教育局、市团委、市金融工作局、攀枝花银保监分局)

  通过天府信用通平台加快打造农村信用体系应用场景,汇集农户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开展信用培育、信用评定、融资对接。持续推广实施信用救助,帮助非主观恶意失信的农户特别是贫困户重建良好信用,加强信用救助工作成效评估。完善县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案,聚焦信用村培育评定,改善贫困地区信用环境。依托金融志愿者和脱贫带头人,运用新媒体提高贫困地区金融知识和诚信知识宣传深度和广度。

  (七)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工作。(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攀枝花银保监分局、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

  严格落实金融系统定点帮扶单位责任,加强对帮扶资源和力量的统筹协调,创新帮扶举措,对照考核验收标准,重点解决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立足当地实际,发挥金融行业优势,加大对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支持力度。深入推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加强对帮扶干部教育管理,督促、指导落实扶贫领域资金、项目、物资管理各项要求。

  (八)积极稳妥防控金融精准扶贫贷款风险。(牵头单位:攀枝花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财政局)

  把防范化解金融扶贫风险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把握好金融扶贫信贷投入和风险防控的平衡点。严格规范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强化户贷户用户还和资金用于发展生产要求,稳妥办理续贷和展期,稳妥应对还款高峰。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的属地责任,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安排,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对不良贷款进行代偿。压实金融机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的管理和研判,通过清收一批、续贷展期一批、分险代偿一批、依法打击一批的方式,有效压降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率和不良率。强化产业扶贫信贷风险防控,对经营暂遇困难的产业扶贫主体实施精准帮扶,有效压降产业扶贫贷款不良率。完善金融精准扶贫贷款监测、通报和约谈机制,对政策执行不规范、金融扶贫贷款风险高的地区和金融机构,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九)持续开展金融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牵头单位: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金融工作局、攀枝花银保监分局)

  严格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金融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四川省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八不准”规定和四川金融精准扶贫作风“十不”要求,把金融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持续开展金融精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坚决破除金融扶贫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照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省级脱贫攻坚专项审计、督查暗访中反馈的问题,建立金融扶贫领域问题台账和责任清单,全面开展问题整改,建立金融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十)做好金融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政策的统筹衔接。(牵头单位: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攀枝花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

  加大对已脱贫地区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的金融支持力度,确保脱贫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建立完善财政贴息补助、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配套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开展现代农业园区金融综合服务创新示范区建设,在货币政策工具运用、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信用环境优化、金融综合服务站(点)建设等方面向示范区倾斜。切实发挥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作用,提高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水平,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规模化经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和协调联动。(牵头单位: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局、市金融工作局、攀枝花银保监分局)

  健全金融精准扶贫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召集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力度,发挥部门合力。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分解落实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到位。

  (二)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撬动作用。(牵头单位: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

  引导金融机构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贫困地区涉农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加强日常监测、现场检查和考核评估,提升货币政策工具使用效率,将更多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配置。做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对考核达标的县级三农事业部实行低2个百分点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对贫困地区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的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支持金融机构增加贫困地区票据融资。

  (三)加强财政金融政策互动。(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攀枝花银保监分局)

  落实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实现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应贴尽贴”,确保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和支小支农贷款、支持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和推进基础信用平台建设等奖补及时拨付到位,降低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经营成本。鼓励贫困地区加强与省农业担保公司、信用再担保公司等的合作,强化本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能力。

  (四)加大考核评估力度。(牵头单位: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攀枝花银保监分局)

  组织对有脱贫任务的县(区)和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督查调研,将督查结果与再贴现使用、宏观审慎评估、金融产品创新、金融精准扶贫劳动竞赛等工作结合,拓宽结果的使用范围;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和金融机构,采取综合措施予以督导。

  (五)加强金融扶贫政策和金融支持宣传培训。(牵头单位: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攀枝花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团委)

       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依托“金融知识普及月”“萤火虫工程·农民(金融)夜校”,持续开展金融扶贫政策和金融知识宣传培训,不断拓展宣传培训的外延,更好满足贫困地区干部、群众需求。持续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劳动竞赛,大力宣传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人物事迹,增强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调动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扶贫的积极性。

审核: 庞春键   责任编辑: 黄永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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