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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市扶贫开发局     发布时间:2019-07-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7月2日,我市印发了《攀枝花市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指导意见》,到2020年底全市所有贫困人口在现行标准下全部实现稳定脱贫,消除绝对贫困。其中到2020年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1—2项稳定增收的产业,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超过6000人;实施好250户1213人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1022户凉山自发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全面解决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5479人饮水困难;全市贫困人口在县域内治疗医疗费个人支付控制在10%以内;完成“乡乡通油路(等级路)、村村通硬化路”两个100%兜底任务,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实施产水配套工程新增蓄引提水能力100万立方米,县级及以上“四好村”要达100%;全市70个贫困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推进贫困地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种养循环农业,推广农牧结合生态治理模式。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等。

      相关链接:《攀枝花市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