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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2-04-1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乡村振兴局职能简介。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属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

  (二)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重点工作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和“一坚持、三强化”,牢牢守住不发生整乡整村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完善和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人口发展产业增收,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增收,突出抓好脱贫人口增收;务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强改进乡村治理,深化拓展定点帮扶,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推动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脱贫地区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2.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执行《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采煤沉陷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各县区制定《采煤沉陷区农村居民避险实施方案》,对采煤沉陷区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通过开展监测监控、安全检查、物资储备、应急处置演练等工作,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乡村振兴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攀枝花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乡村振兴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488.7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74.63万元,主要是2021年机构改革在编人员减少和2022年度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收入预算488.7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8.7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支出预算48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7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8.7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8.7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13万元、农林水支出36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8.7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74.63万元,主要是: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102.7万元,公用经费减少18.93万元,项目经费减少5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13万元,占16.4%;农林水支出369.6万元,占75.63%;住房保障支出38.99万元,占7.9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53.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6.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2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

  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2.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8.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8.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9.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69.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1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职能工作开展。

  特别说明:除上述1辆公务用车外,2018年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局属事业单位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新增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资金来源为自筹,此车为自行供养。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以及下属攀枝花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9.2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8.93万元,下降21.47%。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财政供养),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市乡村振兴局无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平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审核: 庞春键   责任编辑: 黄永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