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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纳入市“十四五”规划的建议

来源:市扶贫开发局     发布时间:2021-03-1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西区是攀枝花煤炭需求的主要供应地,为保攀钢供给,西区多年竭尽全力、千方百计完成市里下达的“保供”任务,由于无规划的开采,导致全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沉陷区,已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安全,替代产业无法落地实施。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紧迫必要。

  一、基本情况

  因“先生产后生活”的开发模式等历史原因,西区重点采煤沉陷区具有“城在矿中、矿在城下——矿区和城区纵横交错,国有大矿工业场地在西区、矿区范围在仁和区——管辖范围的纵横交错,多个矿业权开采范围重叠——治理责任的纵横交错的特征。城区被采煤沉陷区包围,城市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受到极大限制。同一采煤沉陷区存在大量的矿业权平面重叠问题,即“楼上楼”开采情况,甚至是三层重叠,覆岩地表受多次重复采动影响,层间相互叠加重复采动、地方小煤矿非法开采国有大矿预留的永久保安煤柱导致地表损毁严重。矿区内因长时间的大规模重复开采、气候干燥少雨,导致地表植被普遍不发育,特别是煤层露头附近的急倾斜煤层群浅埋深开采区域,地面塌陷、地表裂缝、“崩、滑、流”等地质灾害频发。因地层不均匀沉降及煤层开采后层间错动影响,在居民居住区及耕作区,直接导致地面建筑物、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结构受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安全。同时,区内矸石山星罗密布,压占大量土地和威胁部分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当前,西区已纳入省级重点采煤沉陷区,编制了《攀枝花市西区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3年)》,完成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系统规划。

  二、存在问题

  (一)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增长乏力。长期以来,西区经济资源型、粗放型特征明显,抗御风险的能力偏低。同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滞后,真正具备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几乎为零,经济增长的潜力不足。每当宏观经济转冷,地方经济发展随之陷入“低谷”,企业生产经营难以为继。

  (二)民生改善困难,维稳任务繁重。西区是一个困难群体多、维稳任务重和民生压力大的区,社会矛盾突出。近年来,随着煤矿企业效益的下滑,以攀煤集团为代表的矿区职工工资待遇不断下降,出现了大量的低收入群体。

  (三)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运行困难。受煤炭资源逐步衰减和枯竭,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和“8.29”事故的叠加影响,煤炭采掘业提供的税收呈逐步萎缩的态势,财政增收异常困难。由于财政收入偏低,致使财政调控空间十分有限,保障水平不高,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矛盾能力不强。在税源有限、财政收入不多的情况下,每年还需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住房保障、公共设施、环境整治、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方面,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由于刚性支出大,民生任务重,西区形成了较大的债务,财政包袱十分沉重。

  (四)环境污染严重,治理压力巨大。西区集中了全市所有的火力发电厂、大部分煤矿及煤化工企业、主要的水泥厂以及攀煤、攀钢等污染重、能耗高的企业,结构性环境污染压力巨大。又是攀枝花工业废弃物的主要堆放地,已形成了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废渣等“三座大山”,工业废弃物超过1亿吨。煤炭大宗运输过程中车辆抛洒和尾气排放严重,道路年起尘量达373吨。由于煤炭资源的多年开采,形成了约12平方公里的煤炭采空沉陷区和棚户区,出现泥石流、滑坡、崩塌等严重安全隐患,给矿区职工和家属造成了严重的生命财产威胁。

  三、建议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振兴〔2020〕618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能源函〔2020〕743号)要求,为实施好采煤沉陷区治理,建议市发改部门牵头,将“西区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纳入市“十四五”规划,在综合治理实施方面给予政策指导,争取中央、省项目资金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帮助西区完成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提高采煤沉陷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改善采煤沉陷区居民生活条件,实现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